銷售自建自用住房為什麼免稅
❶ 關於企業自產自用樓房銷售時交稅的問題
稅收是調節經濟的杠桿,稅收政策的制定需要為經濟建設服務,所以,稅收政策在不同時回期會有變化的,答下面我告訴您最新稅收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4號)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關於企業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08修訂版)第五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築物後銷售,其所發生的自建行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應當繳納營業稅。因此,如果用了一段時間後賣出應當交納營業稅。稅法對單位購買的不動產使用一段時間後出售沒有時間限制。
但單位和個人自建的不動產自用不征營業稅。
❷ 對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怎麼理解
您好,財政部:對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徵營業稅,望採納謝謝
❸ 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徵營業稅怎麼認定
根據二手房的面積和建設年限:普通住房(面積144平房內)滿五年的話可減免,非普通住房(144平方以上)按差額繳納營業稅5.56%。
❹ 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❺ 個體戶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徵增值稅嗎
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徵增值稅。
個體戶也屬於個人。
❻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回知》(財稅〔2016〕36號)附答件3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
(十五)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
......
六、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除已規定期限的項目和第五條政策外,其他均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執行。如果試點納稅人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已經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了營業稅稅收優惠,在剩餘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內,按照本規定享受有關增值稅優惠。」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❼ 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需要繳納增值稅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