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免稅的怎麼做帳務處理
1.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怎麼做賬
一..增值稅減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專
二..2013年國稅總屬局公布小規模納稅人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財政部會計司就及時跟進,頒布了:財政部印發《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
該規定明確指出:
1.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2.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分錄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
2. 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賬務如何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如何核算免徵的增值稅,應根據其適用的會計准則來進行分析。
一般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企業會計准則》較多,但《小企業會計准則》也規定符合條件的小企業也可以適用《企業會計准則》。
1、《企業會計准則》
如適用《企業會計准則》,應通過「其他收益」科目進行核算。
根據《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通知》(財會〔2017〕15號),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多帶帶列報「其他收益」項目,在該項目中反映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增值稅是因為企業實現銷售收入而產生的,顯然其免稅額是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通過「其他收益」科目進行核算。
2、《小企業會計准則》
如適用《小企業會計准則》,應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進行核算。
根據《關於印發<小企業會計准則>的通知》(財會〔2011〕17號)之附件《小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 《小企業會計准則》並會計科目未設「其他收益」科目,其規定「5301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小企業實現的各項營業外收入。
「5301營業外收入」科目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凈收益、政府補助、捐贈收益、盤盈收益、匯兌收益、出租包裝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益、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違約金收益等。
故其免徵的增值稅應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進行核算。</p
3. 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賬務如何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4. 小規模納稅人3萬以下免稅賬務處理
第一步:確認應交稅費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需要核算銷項稅、進項稅等,因此可以直接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第二步:確認稅金減免為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減免額度含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印發<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4)小規模免稅的怎麼做帳務處理擴展閱讀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的規定,現將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免徵增值稅政策若干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徵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
二、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政策。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填寫差額後的銷售額。
5. 小規模納稅人免稅的增值稅賬務處理
按照小企業會計准則講解中關於增值稅的核算,小規模納稅人只需要設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即可,不需要在應交增值稅下面再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等)明細科目。這樣核算起來是相當簡單了,但是現在的國家政策是小微企業月收入3萬以下或是季度收入9萬以下免徵增值稅。如果僅僅是賬務方面和小企業會計准則講解中一樣處理即可。
附簡易處理方式: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不含稅)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稅費減免
註:附加稅是根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計提,免稅的情況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0,所以附加稅不必計提,零申報即可。
但現在的問題是老闆有時會問你咱們單位這段時間享受的免稅稅額是多少或是代開發票交納的科額是多少,要是按照小企業會計准則中那樣處理,你就不得不去翻看憑證,然後再加加減減。現在針對這種情況,我給出一種解決方案:
設置如下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金)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下面舉例來說明如何應用這些科目
例1:1.A小微企業本月銷售一批貨物,收到含稅價款1030元,
借:銀行存款 103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30
2.A小微企業本月在稅務機關代開發發票500元,發票上註明增值稅額為15元,在代開發票時已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5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15
借:銀行存款 515
貸:主營業處收入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15
月末或是季末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 3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金)3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金) 30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金) 30
附加稅處理:如果本月沒有代開發票且享受免稅則不需要做任何賬務處理。因為附加稅是根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計片。本例中在稅務機關代開過發票,已預繳過增值稅,所以得進行附加稅的處理。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15X12%=1.8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稅 15X7%=1.05
貸: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X3%=0.45
貸: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5X2%=0.3
次月繳納附加稅時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稅 15X7%=1.05
借: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X3%=0.45
借: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5X2%=0.3
貸:銀行存款 1.8
例2:B小微企業本月銷售一批貨物收到含稅價格41200元。
借:銀行存款 41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1200
月末或季末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 12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200
附加稅處理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1200X12%=144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稅 1200X7%=84
貸: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200X3%=36
貸: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200X2%=24
次月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200
貸:銀行存款 12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稅 1200X7%=84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200X3%=36
借: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200X2%=24
貸:銀行存款 144
至此小微企業增值稅賬務處理流程介紹完畢,這樣處理後是不減免稅金,已交稅金一目瞭然了。
註:企業實際繳納的稅金為未交增值稅科目借方發生額與已交稅金借方發生額合計。
6. 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後賬務怎麼處理
小規模納來稅人減免增值稅後自賬務處理:
一、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現金) 206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
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 6
借: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減免稅款) 6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款) 6
二、相關規定: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文件精神,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增值稅;具體財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
(註:按3%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款)
7. 小規模出口免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目前,我國對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的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稅法上,對「免、抵、退」稅辦法有三步處理公式:
(1)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售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當期留抵稅額;
(2)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
(3)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會計上,實行「免、抵、退」政策的賬務處理也相應有三種處理辦法。
一是,應納稅額為正數,即免抵後仍應繳納增值稅,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即沒有可退稅額(因為沒有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二是,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於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大於「免、抵、退」稅額時,可全部退稅,免抵稅額為0。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三是,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於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小於「免、抵、退」稅額時,可退稅額為留抵稅額,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補貼款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通過以上三種情況的分析與處理可看出,如果不計算出「免抵稅額」,會計處理上將無法平衡。下面舉例說明:
某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對自產貨物經營出口銷售及國內銷售。該企業2005年1月份購進所需原材料等貨物,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85萬元,內銷產品取得銷售額300萬元(不含稅),出口貨物離岸價摺合人民幣2400萬元。假設上期留抵稅款5萬元,增值稅稅率17%,退稅率15%,則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 外購原輔材料、備件、能源等,分錄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0000
貸:銀行存款5850000
2. 產品外銷時,免徵本銷售環節的銷項稅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 240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4000000
3. 產品內銷時,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351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0
4. 月末,計算當月出口貨物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征稅率-退稅率)=2400×(17%-15%)=48萬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 48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80000
5. 計算應納稅額。本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款-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51-(85+5-48)=9萬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90000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90000
6.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90000
貸:銀行存款90000
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為140萬元,其他不變,則1至4步分錄同上,其餘賬務處理如下:
5.計算應納稅額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本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款-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300×17%-〔140+5-2400×(17%-15%)〕=-46萬元。由於應納稅額小於零,說明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46萬元,不需作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