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免稅收入計入什麼科目
Ⅰ 小規模月銷售沒達到3萬,免徵增值稅,應計入哪個科目
小規模月收入未達3萬元,增值稅還是需要計提:1、取得收入時: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3萬元以下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Ⅱ 小微企業免徵的增值稅,入到哪個會計科目
小規模納稅人(不是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也可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享受增值稅減免優惠)企業免徵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根據《財政部印發<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小微企業滿足《通知》規定的免徵營業稅條件的,所免徵的營業稅不作相關會計處理。
小微企業對本規定施行前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不進行追溯調整。
(2)小規模免稅收入計入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為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2011年11月,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有企業注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收費。
通知指出,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本系統內相關收費單位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的登記備案管理,確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通過多種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使小型微型企業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費優惠政策。
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落實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Ⅲ 小規模月銷售沒達到3萬,免徵增值稅,應計入哪個科目
小規模月銷售沒達到3萬,免徵增值稅,應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入營內業外收入--補貼容收入。具體分錄如下:
1、發生業務時,應正常計算增值稅: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銷售沒達到3萬,免徵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Ⅳ 關於小規模納稅人減免稅的賬務處理
把減免的稅款計入來營業外自即可,小規模納稅人最常見就是增值稅減免,例如:
借:應收賬款
貸 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 營業外收入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4)小規模免稅收入計入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採用簡易徵收辦法,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稱為徵收率。
考慮到小規模納稅人經營規模小,且會計核算不健全,難以按增值稅稅率計稅和使用增值稅專用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實行按銷售額與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建議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一律調整為3%。
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只能夠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Ⅳ 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分錄是這么做的
本月收入 借: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版金-未交增值稅
下月再這么權做
減免稅款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上月申報的時候要把不含稅收入全額申報,下月再做上面的會計分錄計入營業外收入
Ⅵ 小規模納稅人減免了增值稅,收入分錄怎麼做
增值稅減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貸記營業外收入。
2013年國稅總局公布小規回模納稅人月營業額不超過答2萬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財政部會計司就及時跟進,頒布了:財政部印發《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
該規定明確指出: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因此,減免增值稅分錄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
Ⅶ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2萬以下的免稅額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的哪個明細科目
增值稅免稅屬於稅收返還,建議貸方計入「營業外收入—免稅收入」。
Ⅷ 小規模企業免增值稅直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還是計入營業外收入
如果是直接減免的,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如果是
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形式減免的,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Ⅸ 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應計入哪個科目
小規模納稅人(不是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也可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享受增值稅減免優惠)企業免徵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根據《財政部印發<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小微企業滿足《通知》規定的免徵營業稅條件的,所免徵的營業稅不作相關會計處理。
小微企業對本規定施行前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不進行追溯調整。
(9)小規模免稅收入計入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為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2011年11月,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有企業注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收費。
通知指出,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本系統內相關收費單位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的登記備案管理,確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通過多種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使小型微型企業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費優惠政策。
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落實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