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成人醫保卡消費滿多少可以打折
① 外地戶口在上海的醫保卡要自付段多少才打折
外來從業人員在上海參加城保,城鎮戶籍的,單位給繳納城保五險;農村版戶籍的,單位給繳納權城保三險,都包括醫保。但是,前者可以享受門急診、住院和急診留院觀察、門診大病和家庭病床報銷,而後者如果是按照過渡期辦法交,醫保個人負擔比例為1%的,不享受門急診、門診大病和家庭病床報銷,但是可以享受住院和急診留院觀察報銷。當然,醫保卡里的錢,二者都可以使用。另外,繳費期間,在醫保定點醫院就醫,可以直接刷卡報銷醫保負擔部分。
② 上海醫保卡把卡內個人賬戶錢用完,看病有打折嗎
所謂看病打折,對醫保來說,就是醫保可以報銷多少比例。上海的醫保報銷,假設你交回的是城保五險,那答么住院醫療,累計超過起付標准(1500元)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自負15%;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28萬元,超過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個人自負20%。這個報銷比例的規定跟你個人賬戶上的錢是否用完無關。
上海的醫保,交五險的話,單位負擔比例為12%,個人2%。進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上的錢除了個人負擔的2%部分,還有統籌劃入部分(多少跟年齡段有關,跟單位負擔部分無關)。
③ 上海在職人員如果醫保卡里的錢用完了,那是要自費用到一定的額度才可以打折嗎還是可以報銷又是去哪裡報
在職人員把醫保卡內錢用完後,自付1400元後再享受三級醫院報30%
④ 上海醫保卡一月刷了六次(葯店消費)會限制使用,那麼被限制使用後,是否可以去醫院門診
被限制使用後,可以去醫院門診。
就是相當於處於封存狀態不能使用了,不能在葯店買葯了。就只是停止其在定點葯店的劃卡結算功能。但是可以去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還有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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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卡可以支持使用的范圍:
我們都知道醫保卡賬戶里的錢,是由個人和企業共同繳納的,然而這兩者在使用上也是有差別的。
個人賬戶可支付以下費用:
(1)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2)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
(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5)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統籌賬戶主要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
(2)惡性腫瘤放射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的門診醫療費;
(3)急診搶救後收入住院治療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觀七日內的醫療費用。
有些情況,醫保卡無法使用:
(1)在非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但急診除外;
(2)在非定點零售葯店購葯的;
(3)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者其它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毆或者因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
(5)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進行治療的。
(6)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治療的;
(7)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醫保卡除了看病買葯,還能幹點啥?
⑤ 用醫保卡具體可以在醫院享受什麼優惠
1、醫療保險費用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繳費比例為:企業 8%左右、個人2%,其中一部分進入個人賬戶,也就是醫保卡內的錢。
2、醫保卡可以用於平時到定點醫葯店購葯,也可以用於門診,支付住院個人承擔的部分。
3、參保人員住院的話,持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大致程序是:持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醫院醫保辦登記-審驗證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對自費項目需經患者同意並簽字-現金或IC卡結算起付標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統籌范圍內的由醫院先墊支-結算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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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醫院使用醫保卡
(1)在定點醫院就醫的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只有在結帳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或者現金支付。
(2)住院報銷的時候,有起付線(起付標准一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一樣的,並且不同的醫院和不同的項目也是不一樣的,大概80%,詳細的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網上了解。
如果持醫保卡的患者患病後要去醫院看病,那麼持醫保卡去醫保定點單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參保人員患病時,持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⑥ 上海醫保卡門診個人賬戶的錢用完了再支付多少可進入統籌基金
1,2000是自負段,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使用。
2,統籌賬戶不是個人的,是醫保回基金。超過自負段後,每答個人享受的醫療保險,都由醫保基金直接與醫院結算。
3,所以不存在第3個問題。若今年自負段未超,未享受統籌,明年重新計算自負段,而個人賬戶余額累計為歷年結余。
⑦ 上海的醫保卡的自費和全額怎麼算的,自費多少
醫保卡里的錢計算是,根據規定,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
1.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
2.另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⑧ 上海醫保每人每年支付多少錢再可以報銷
上海醫保每人每年正常可以報銷的金額是20000如果有大病是可以額外申請的
⑨ 2019年7月1日以後的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醫療保險卡內每月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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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的實施細則
為做好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工作,根據《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和《關於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滬府發〔2011〕27號,以下簡稱《通知》)等規定,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於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按照《通知》第二條的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外來從業人員)。
二、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的管理
(一)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資金的計入。外來從業人員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本人的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其中,2011年度至2014年度,個人按月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低於30元的,計入標准按照每月30元執行;個人繳費與計入標準的差額部分,從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劃入。
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每月按規定的計入標准,向外來從業人員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計入資金。計入的資金,可根據上一月外來從業人員繳費基數的變更情況進行清算,少計入的予以補足,多計入的予以扣除。
在用人單位和外來從業人員補繳欠繳的醫療保險費後,由市醫保中心按照規定的計入標准,向外來從業人員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補計資金。
(二)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的使用。外來從業人員可根據《通知》的規定,使用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資金支付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以及至定點零售葯店購買葯品的費用。
(三)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的注銷。外來從業人員死亡或者在職時出國(出境)定居的,其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予以注銷。
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注銷後,由區、縣醫療保險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區縣醫保中心)對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剩餘資金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剩餘資金以現金形式發還個人。
(四)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的轉移。外來從業人員勞動關系由本市轉移至外省市的,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的轉移,按照《關於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滬人社醫發[2010]69號)的規定辦理。
(五)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的建立和啟用、資金的停止計入和恢復計入以及計息等。按照《關於印發<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醫療帳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滬醫保[2000]47號)的規定執行。
三、醫療保險待遇
(一)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醫保的次月起,外來從業人員可享受住院和急診觀察室醫療待遇,以及使用個人醫療帳戶(門診專用)資金。
(二)住院、急診觀察室醫療待遇
外來從業人員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按照本市城鎮職工醫保的有關規定執行。
外來從業人員一年內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准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5%;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其餘部分,由外來從業人員個人自負。
(三)外來從業人員暫不享受門診大病、家庭病床醫療待遇,以及各類醫保減負待遇。
(四)應當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外來從業人員,未繳費或者未足額繳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和外來從業人員在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後,次月起恢復醫療保險待遇,停止待遇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四、支付管理
外來從業人員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用葯范圍、支付標准等,按照本市城鎮職工醫保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外來從業人員就醫憑證
(一)外來從業人員使用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專用)(以下簡稱醫保卡)作為就醫憑證,暫不使用《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門急診就醫記錄冊(自管)》。
(二)醫保卡的日常發放,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負責。區縣醫保中心通過用人單位向外來從業人員發放醫保卡。
(三)醫保卡損壞、遺失後報損、報失手續的辦理,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醫療費用的零星報銷
外來從業人員在外省市工作期間,在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因急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外來從業人員個人墊付,事後可憑有關資料向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報銷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
七、其他
(一)外來從業人員醫療保險年度和醫療費用的結算管理等,按照本市城鎮職工醫保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原《上海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卡》內的日常醫葯費補貼資金,繼續按照《關於上海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日常醫葯費補貼的實施意見》(滬勞保就[2005]12號)的規定使用。
(三)本細則從2011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為實施之日起5年
補充:住院費起報點是1500元,超過的可以報85%,超過28萬.可以報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