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多少打折是否屬於綁架消費
1. 請問,消費綁架怎樣一回事的
不算,綁架是把抄人綁起來,然後強行把人拉走的那種形式,就好像對死邢犯那樣的,叫綁架。劫持是用傷害為威脅,把人抓走的叫劫持。注意這兩點的特性,前提是都是本人不願意的情況下這么做的。 其實在我看來,就像消費者權益法一樣,一方如果和另一方的利益嚴重失衡,那是犯罪。法律已經對這方面有過介紹,除非本人心甘情願做傻子,但是實際上,得利的一方是違法行為。 因為性質的不同,沒有詳細的說明,無法分析你是被侵害還是侵害別人。但是你用的是單位的房子,對方是有主動權的。你沒有把全部事情的經過說清,所以,無法詳細認定。
2. 促銷活動的滿送,滿減,滿省有什麼區別
促銷活動的滿送,滿減,滿省的區別:
1、滿送
滿100送60,送的還是商品,不是送錢專,商店擴大了銷售,相比滿屬減、滿省利潤是最大的。
2、滿減
滿100減60,減的是現金,實際上是以40的價格賣出平時賣100的,相比滿送、滿省利潤最小。
3、滿省
滿100省60,就是買100塊錢東西省了60塊錢,實際只花了40塊錢就買到了100塊錢的商品,根滿減一樣的。但相比打折,還是利潤更高。

(2)滿多少打折是否屬於綁架消費擴展閱讀:
促銷的的特點:
1.迅速的吸引作用。銷售促進可以迅速地引起消費者注意,把消費者引向購買。
2.強烈的刺激作用。通過採用讓步、誘導和贈送的辦法帶給消費者某些利益。
3.明顯的邀請性。銷售促進以一系更具有短期誘導性的手段,顯示出邀請顧客前來與之交易的傾向。
在公司促銷活動中,運用銷售促進方式可以產生更為強烈、迅速的反應,快速扭轉銷售下降的趨勢。然而,它的影響常常是短期的,銷售促進不適用形成產品的長期品牌偏好。
3. 商家隨意抬高物價後打折,是否侵犯消費者
已經構成違法。其違背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 【安全保障權】 消費者在回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答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知悉真情權】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第十九條 【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 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為真實、明確的答復。
商店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
4. 像剛開業打折肯定是少不了的 消費滿多少還能額外贈送一瓶,然後單次消費超過兩
開業打折促銷是商家的最基本的活動。
5. 特價商品不予退還是否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特價商品一經售出,概不退換」其實是霸王條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專二條規定屬:「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也就是說,除非經營者出售商品前,就已經告知消費者該商品是存在一定質量問題的處理品,否則,經營者不能以商品價格打折為由,免除自身應當承擔的「三包」責任。
2、商家「特價商品不退不換」的聲明是格式合同,按照相關規定是無效的「寫了也白寫」。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購物小票上的說明也屬此類單方「聲明」)
——憑此兩條法律依據,足以說明你反映的條款是違法無效的。建議打12315向消委會投訴,等待協調處理。
6. 打折商品免試屬於違法嗎好像是侵犯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求懂法律的人解答!
商家商品打折。只是他的促銷方式,不影響消費者行使自己的權利,因為打折就不準這樣內那樣,不僅違反消容法,還有以售其奸之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明顯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7. 消費者是否有權提前得知打折活動
您有權知道當時商場的打折優惠活動,如果在您購物的時候,商場沒有告知您享有折扣的話,那麼商場就侵犯了您的權利。但是第二天的優惠您是無權提前知道的。
8. 商場故意提高商品價格再以打折的形式進行銷售屬不屬於欺詐消費者,有沒有刑事責任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我覺得這種行為可能違反了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內有獎容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假如你買的這個東西是真的話,那他有獎銷售的金額肯定大於5000元了;假如是假的話也可能涉及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或者直接是欺詐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所以不管怎麼樣他都是有錯的。不過商場不會有刑事責任,你可以到工商部門去舉報他會有相應行政處罰。
9. 淘寶雙十一捆綁消費 折扣是欺騙行為
1.雙11活動開始 就守在電腦旁 00:00分 購物車中的所有商品均消失
2.拍下的商品價格與原來沒有搞活動的商品價格差價僅為幾塊錢的差價 只是原來商品上未在明顯位置標明商品的原價 而是在寶貝詳情裡面可見 而活動的商品也就是將商品的原價換了個位置 擺到了最顯眼的位置上 從而成為了所謂的半價折扣品 價格只比沒搞活動前價格低個幾塊!
3.拍下的商品均沒有尺碼的選擇 但因為考慮到銷售速度快 庫存減少快的各種因素 就拍下並付款了,因為未標明尺碼固在備註上註明了本人合適的尺寸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誰知 不一會客服就說 所有無尺碼商品 均不能發貨 請買家18號申請付款!!!!看到這哪個不是鬼火冒@! 這無疑就是捆綁消費!
4.時隔幾個小時後,因為確實很喜歡有些商品 怕買不到 固再次重新拍 卻失望的看到我要的商品全部都下架了 那麼就等於花了錢又沒買到想要的商品 即使是退款了 錢也是在淘寶的支付寶上 不能變現!!!這不就是捆綁 消費是什麼 在 消費者不願意的情況把錢交給了淘寶 強制性的存錢到支付寶上 這不是欺騙是什麼 !!
淘寶背後的陰謀 大家可以想想那所謂的總消費額是怎麼得來的 我想 過了今天 有60%都是需要申請退款的!!!!!!!!
這樣的服務平台 把我們消費者的權益置於何處! 顧客是上帝在淘寶商城已演變成了 顧客是奴役
(幫你們商城賺錢 自己還討不到好的 包郵那些皆是浮雲!!!浮雲啊!!!
10. 葯店說會員返利,卻捆綁要求消費者必須再購買其他更多葯品才能使用返利而且不是現金優惠合法嗎
所以以後這樣的便宜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