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物業費打折
1. 物業的服務打折,那我的物業費可以打折么
這個要看你們的合同,不是你認為服務打折就行的。
你們是合同關系,對方若違約,你當然有權利喲。
2. 關於物業費可不可以打折的有力依據和法律法規
合同法調整的平來等主源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在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對雙方有約束力 物業費用的所謂打折 如果有約定從約定
如果沒有約定打折會出現在如下情形中:
1、雙方和解 即在沒有第三方居中調解的情況下 雙方就欠繳物業費達成一致 可以減免收取 雙方簽訂協議後對雙方有約束力
2、訴前調解 在起訴後沒有進入審判階段前 法院立案庭組織雙方調解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 雙方達成一致 減免物業費對雙方有約束力
3. 物業費申請打折怎麼寫
物業費申請打折可以這樣寫,尊敬的物業工作人員,你好,我是小區的業主,由於我家經濟比較困難,而且家人正在生病,所以無法全額繳納物業費,希望物業費能夠打折。
物業費。
物業管理公司為業主或用戶提供的管理和服務項目,向業主或者用戶收取物業管理費時天經地義的。但是無論如何,有關物業管理費的事宜,物業公司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一般由以下一些項目構成: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調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設備、機器裝置及設施等。 (2)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水電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草地淋水等。 (4)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業財產保險(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7)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 (8)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 (9)更新儲備金,即物業配套設施的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飾的費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辦公支出,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以及公共關系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15)其他為管理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物業維修范圍。
1、物業負責管理房屋的公用部位,是指一棟住宅樓中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房屋的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梁、板、柱、屋頂等,此外還有樓梯間、通道、專用房間、外牆面、屋面防水、樓內自行車存車庫等。
2、共用設施是指住宅區內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路燈、綠化、建築小品、化糞池、非市政排水管線、窖井、非營利性的休閑廣場和健身器械等。
3、共用設備是指住宅樓內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的下水管線、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電氣線路、加壓泵房;非業主、物業使用人自行安裝的住宅入口防盜門及住宅區內電子監控系統、電控門、垃圾桶、垃圾箱。
4. 業主可以要求物業費打折嗎
物業費不是談生意,當然不能,這是簽訂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當然如果你受到了因物業管理不善導致的損失,可以和物業協商減免,用損失抵扣物業費。
5. 物業費怎麼打折
可以打折,基本上交保潔費保安費還有電梯養護費等一些基本費用,至於水電好像是可以免的
6. 物業費不可以打折的依據和各種有說服力的條款,越多越好。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版同的約定交納權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7. 物業費打折什麼時候算起
有兩種情況: 1,新購房未裝修且近期不準備裝修入住的. 在你辦理收樓手續時回,就可去物業公司辦理空置房繳費手答續. 2,已經入住,且已經空置六個月,那麼從第七個月起可以按空置房費用繳納.
注:1.此打折費用只涉及到物業管理費,其它費用都還得照常繳納(比如暖氣費等). 2.必須簽訂空置房協議(保護雙方權益) . 3,需要雙方一起抄水\電表基數並確認簽字(如在空置房期間讀數有變化,業主需全額繳納物業管理費並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