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團購費怎麼做賬
『壹』 購房收取的團購費不計入房價合法嗎
不合法。
1、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通知》規定: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正當經營行為,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追求不正當利益,存在違法違規等不正當經營行為,其中包括:
(一)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二)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
(三)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
(四)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借機抬高價格;
(五)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六)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
(七)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八)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
(九)其他不正當經營行為。
2、對存在上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不正當經營行為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房子團購費怎麼做賬擴展閱讀:
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視情節輕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以下措施:
(一)書面警示;
(二)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
(三)公開通報企業不正當經營行為;
(四)列入嚴重違法失信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
(五)由資質許可機關在資質審查中重點審核。
(六)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抓好落實,並結合實際制定相關辦法。
『貳』 團購費是怎麼回事
目前他這個團購費只限於五號樓和六號樓,因為之前五號樓和六號樓被一個企業團購帶走專了,當時因為屬是團購,所以優惠比較大,價格就12,000~13,000左右,然後周邊目前的均價是14000~15000,但是現在這個團購的房子要出手了,他們不可能不盈利,可是房子的單價又不能改變,所以就出現了這個團購費,但是根據大致分析呢,咱們很明顯的可以看出,就算加上這個團購費總體算下來,和其他的樓盤相比,咱們這個5號樓6號樓,通過交團購費來獲得這個相應的優惠,還是比較劃算的。
『叄』 買房團購費是合法的嗎
如果加進來購房合同上,並且由開自房商開具了對應發票,後期抵扣了對應金額的房價,就是合法,否則就是屬於違法,這是開發商勾結一些代理商聯合欺騙購房者額外出的一筆費用,如果碰到建議要求開發商退還此費用,否則可直接向住建局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不合法合規的費用應該堅決說不。如果開發商拒絕解決還可以求助律師等專業人士,向新聞媒體投訴,通過媒體曝光該違法行為,以便引起相關執法部門重視並協助解決,畢竟在中國特色的購房環境下,這種情況也是很多老百姓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
『肆』 房地產企業收取的電商團購費應計入什麼會計科目,這筆收入需要繳稅嗎
搜一下:房地產企業收取的電商團購費應計入什麼會計科目,這筆收入需要繳稅嗎
『伍』 買房子合同都簽好了,錢都付了,怎麼還要團購費啊
是開發商要求的嗎?
合同上是否約定要求支付團購費,如果沒有不需要支付。如果對方不按期交房,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按照對方違約處理。
『陸』 萬科明天廣場團購費怎麼回事團購費壹萬,即不計入總房款也不計入首付款,也不退款為什麼
您好!
團購如今已經成了一種消費時尚,小到零食水果、日用百貨,大到房子汽車,團購讓消費者享受到了不少優惠。但在買房團購中,參與的購房者一般需先向第三方機 構繳納一定費用,從而獲得買房時總價折扣的優惠資格。這個費用究竟作何用途,如果第三方機構和購房者約定不明確,極易產生消費糾紛。
投訴 「團購費」 為什麼不能抵房款?
市民尹先生去年年底向市消協投訴,他在某小區 購買了一套房子,在購房過程中,銷售人員告訴他,「存一萬可享受九七折優惠」,他欣然接受了。到付款簽認購書時,尹先生發現信用卡被刷了2萬元,其中1萬 元是購房定金,另外1萬元商家出具了一張收據,收款事由註明的是團購費。「1萬元團購費算在房款裡面我沒意見,因為我是買房子。可我又沒有通過什麼團購, 哪來的什麼團購費,也沒有人來跟我溝通。」尹先生說。
市消協接到投訴後,及時與房地產公司取得聯 系。房地產公司工作人員稱,尹先生所付的1萬元團購費是交給一家網站的,不是他們公司收的,所以不能計入總房款。該工作人員表示,「存一萬可享受九七折優 惠」的優惠活動是跟第三方公司一起合作的,1萬元是交給第三方公司的團購費,拿著繳納「團購費」的憑據,購房者買房的時候就可以享受九七折的房價優惠。尹 先生在參加活動的時候,銷售人員應該對他進行了解釋。
市消協與相關律師進行交流探討後認為,房地產 公司宣傳「存一萬可享九七折優惠」時,存在虛假宣傳及誤導欺騙尹先生的行為。既然是存,那麼這個1萬元就可以取,是不屬於房地產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的,其 所有權仍然屬於購房者,尹先生有理由把這1萬元沖抵購房款。最終經過協調,第三方公司把1萬元團購費退還給了尹先生。
質疑 買房「團購費」是否取之有道?
針對第三方機構組織團購活動的收費服務情況,市工商局有關人士認為,要看第三方機構的營業執照中是否允許提供該服務,若上述服務不在營業執照所允許的經營范圍內,而又提供了這種服務,則沒有權力向消費者收取相應的服務費。
團購服務費究竟應由開發商還是消費者承擔呢?市消協方面認為,組織買方團購買房,這是為商家招徠生意,服務費用應由商家支出。目前部分團購買房活動中,消費者繳納預付費用,被第三方截取,又不能在後來的買房行為中抵消房款,這是不合理的。
此外,市消協有關人士還對團購買房中消費者的 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問題提出了質疑。比如折扣價團購買房活動期間,第三方機構應清楚告訴消費者,預付費用是否能抵消房款。若不能,第三方機構應告訴消費者 被收取費用的性質並開具發票,這是消費者的知情權。對公平交易權,若沒有第三方機構,消費者直接與開發商商洽,能否享受相同優惠?若能,第三方的環節就沒 有價值,消費者為第三方機構服務支付的費用,是沒有必要的支出。如果消費者支付這筆沒有價值的費用,是交易不公平。
提醒 謹慎參與買房團購,避免入陷阱
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參與買房團購時不要沖 動,要謹慎。一定要約定明確團購服務費的用途,弄清楚每筆錢交的是什麼費用,簽訂的是什麼合同。因為消費者有知情權,即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 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購房者要學會保護好自己的權利。團購本質上是一種買賣兩方雙贏的營銷模式,如果心儀的樓盤確實給出了團購優惠價,自然可 以考慮出手。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一般開發商為了不砸招牌或降低預期風險,所開出的「團購價」通常也不會過分低於市場價。
此外,參加團購時,應關注主辦方的具體資質、 責任承擔能力,並重點關注商品房的質量保證和物業服務。不要輕信主辦方的承諾,主辦方不是商品房的開發者,不能保證房屋的質量和服務。在參加團購前,應對 樓盤進行一段時間的價格、質量、環境的調查,避免購買時出現以次充好的商品房,留意開發商的降價原因,了解該項目是否存在相關負面報道,不要因一時沖動或 輕信開發商宣傳而購買。在未確定購房之前盡量避免支付定金和認籌款。
『柒』 通過中介買房產生的團購費是什麼意思
團購費變相的推高房價,我舉個例子,假設房價50萬,漲價30萬,那麼設定版團購費權10萬,優惠條件是交10萬優惠10萬,那麼最後買房的人交多少錢呢?答案是70萬,這個時候有一個欺騙性行為,中介會說房子價值80萬,而成交70萬,因為交團購費優惠了10萬。經營手法很簡單,就是買衣服遇到的先漲價後打折,利用監管困難的空間逃避責任。
『捌』 團購咋做賬,咋交稅啊
企業團構分發職工實物,實質上是變相的給職工加薪,不得作單位的福利費支出或其他支出處理,應記入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稅處理。
『玖』 在買房子是,團購費是什麼意思誰知道,給我詳細說一下
團購費就是中介費用。房子便宜,是中間人搞了一批,但是中間人怎麼獲利呢?收點團購費,其實就是好處費。
『拾』 什麼是買房團購費
開發商賣房來時尤其是在自市場不太好的情況下,會找很多渠道或是個人來幫他賣房子,為了能在最短時間賣出去會承諾給分銷渠道一些好處。於是許多公司就以團購名義來吸引購房者,從中抽取傭金。
團購費=預定效果,優惠效果
並且團購費不計入房款,開發商與購房者雙方都減輕了稅費負擔(不小心說出真相…)
因此大家也可以看出來,團購費屬於行業內的一種潛規則,並非完全不可取。但是在選房需要付團購費的時候,仍然需要格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