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費為什麼不寫到合同里
Ⅰ 營山聖樺城團購費沒有計入購房合同裡面,屬於違法嗎已交錢拿到合同了,可以要求退房嗎
團購費沒有計入購房合同裡面,屬於違法嗎?==你交給誰的,是開發商的嗎內?我覺得開發商不會收你容的這個錢,應該是中介收你的,所以你不能要求開發商寫進合同裡面的。
至於違法,個人感覺定義可能還需商榷,你對於團購如何進行什麼的,之前肯定要有了解,現在合同都拿到了,扯皮也有點晚。
你退房的理由不充足。
Ⅱ 七萬頂八萬的定金變成了團購費該怎麼要回沒有納入商品房合同里 就一張收據
我想收據也不是開發商的名字!
關鍵在於給你算的購房款和團購費總額和之前給你的承諾對不對!有沒有給你說清楚團購費是不能開發票的!
如果沒有說清楚你就可以去房管部門投訴了!
Ⅲ 買10多萬的房子,要求先交1萬的團購費,又不寫在購房合同上,可以嗎
不可以 應該是騙子 要不然不會不寫在合同書上
Ⅳ 買房實付87萬,為什麼合同上寫85萬左右,還有1.5萬的團購費為什麼不算合同中
這個錢是組織團購的人收的
Ⅳ 買房團購費是什麼,為什麼不計入總房款
哈哈哈,這個嘛所謂的團購費就是電商費,你就把他當中介費了就行只不過這個錢是樓處收的
Ⅵ 購房時交了團購費沒寫進合同里,這個錢能要回來嗎
和開發商協商解決
需要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專者履行合屬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處理。
Ⅶ 南通買房要刷團購費10萬,還不寫在買房合同中。合法嗎
南通來二手房尋找該類房源的具體方自式,共分為三種方式:
1、網路渠道:找房網,58,趕集,當地論壇等網路尋找(優勢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勢是虛假房源多,良莠不齊);
2、中介機構:當地品牌中介機構或直接委託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優勢是房源真實有效,隨時看房,還免費;劣勢是需要花錢);
3、個人人脈資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紹(優勢是對房源絕對了解,劣勢是砍價難)。
滿意請採納
謝謝
Ⅷ 但團購費並未寫在合同裡面,這樣的能討回嗎
這個不是重要的,最實際是以三方合同為准
Ⅸ 購房團購協議,活動有效期後簽訂的協議還有效嗎不計入總房款的團購費,是否可以拒絕支付
這個當然拒絕支付了,因為你我們感到了不合適。